私立學校法施行細則 第 1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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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私立學校法施行細則第14條,修正後的本法施行日期前,經法人主管機關核定改選的董事,其任期依據修正前的法規。但如果任期在本修正法規後開始計算,則依據修正後的法規。 董事每屆任期的起算日期以法人主管機關核定生效日為準。法人主管機關也應該將核定文件副本知會學校法人所設立的私立學校。 其中的參考資料為「私立學校法施行細則」。根據這個法規,如果私立學校進行改選董事,董事的任期起算日期將依法人主管機關核定生效的日子為準。同時,法人主管機關應該將核定文件副本提供給相關私立學校。
- 法人名詞
- 主管機關名詞
- 核定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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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