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主管教育事務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準則 第 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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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教育部主管教育事務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準則第2條,教育事務財團法人是指以舉辦符合教育部主管業務之公益性教育事務為目的的財團法人。該準則的主要目的是確保教育法人的設立和運作符合法律規定,並促進其公益性教育事務的健全發展。 參考資料:教育部主管教育事務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準則第2條
- 法人名詞
- 公益性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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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