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 · 學習⚖️ 募資 · 終極解密起訴書到底怎麼寫前資深檢察官陳樂樂律師|偵查佈局 → 起訴書 → 法庭攻防|完整章節解析看課程大綱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教育部主管各級學校緊急傷病處理準則1

快速跳轉

本準則依學校衛生法第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教育部所訂的「各級學校緊急傷病處理準則」第一條,該準則是依據學校衛生法第十五條第二項所訂定的。目的是為了規範學校在緊急傷病事件發生時應該要採取的處理措施和程序。這條法規要求學校在發生緊急傷病事件時,應該立即採取適當的急救措施,並且盡快將傷者送至醫療機構接受進一步的治療。這項法規對學校為了保障學生的生命和健康負有一定的責任,並強調學校應該有訓練有素的人員來處理緊急傷病事件。學校應該制定相應的緊急傷病處理準則,並確保學生和教職員對這些準則有所了解。這個法規是為了保障學校的學生和教職員的安全和健康,以及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能夠迅速和有效地處理傷病事件。

  • 第十五條第二項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教育部主管各級學校緊急傷病處理準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教育部主管各級學校緊急傷病處理準則第 1 條規定:「本準則依學校衛生法第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教育部主管各級學校緊急傷病處理準則第 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