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主管各級學校緊急傷病處理準則 第 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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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準則適用於教育部主管之各級學校(以下簡稱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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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教育部主管各級學校緊急傷病處理準則第 2 條,本準則適用於教育部主管之各級學校。根據該法規,學校應依照教育部的指示和準則來處理學生的緊急傷病情況。 參考資料:教育部主管各級學校緊急傷病處理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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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