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暨獨立學院各院系招收大專學校畢業生入學辦法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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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依大學法第二十九條第二項之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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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大學暨獨立學院各院系招收大專學校畢業生入學辦法第1條,該辦法是根據大學法第二十九條第二項規定所制定的。大學法第二十九條第二項規定,對於大學及獨立學院招收大專學校畢業生入學的辦法,由各大學依相關法令之規定訂定,並報教育部備查。具體來說,大學暨獨立學院各院系在招收大專學校畢業生入學的辦法制定時,應遵守相關法令的規定,並向教育部報備。這條規定的目的是為了確保大學及獨立學院在招生工作中依法運作,保障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 第二十九條第二項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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