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暨獨立學院各院系招收大專學校畢業生入學辦法 第 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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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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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大學暨獨立學院各院系招收大專學校畢業生入學辦法第9條,該辦法自發布日施行。根據台灣的法例,法律一般於公告後立即生效,所以無需等待進一步的核備程序或者特定的進一步規定即可生效。該辦法的目的是制定大學和獨立學院招收大專學校畢業生入學的具體辦法,並為相關的招生準則和流程提供明確的規定。然而,本問題的上下文並未提到第9條的具體內容,所以無法提供更進一步的解釋或相關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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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