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大學附設醫院之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依其他相關法令之規定,不適用本辦法。
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第 31 條規定,國立大學附設醫院的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不適用於該辦法。這表示該辦法并不適用於國立大學附設醫院的基金管理和監督,相關的法規應另行適用。適用於國立大學附設醫院基金的法規應該是其他相關法令中的規定,然而根據現有的上述文檔內容,無法確定國立大學附設醫院基金的具體管理和監督法規。因此,需要參考其他相關的法律和法規來獲取更多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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