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高級中學教科用書審定辦法 第 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辦法所稱教科用書,指依高級中學課程綱要(以下簡稱課程綱要)所編輯之學生課本及其習作。 依本辦法審定之教科用書審定範圍、名稱及編輯冊數,由本部公告之。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高級中學教科用書審定辦法 第2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