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適用對象,為國立高級中等學校及國立特殊教育學校高級中等教育階段(以下併稱學校)之現職教師。
該法條規定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介聘辦法的適用對象,包括國立高級中等學校和國立特殊教育學校的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的現職教師。這表示該辦法的規定僅適用於這些學校的現任教師。 相關案例:根據教育部委託中央興業銀行辦理學校教師俸給發放業務處理之學校教師專戶對外帳務資料庫查詢、補正及維護常見問題彙整,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介聘辦法第2條的適用對象為國立高級中等學校及國立特殊教育學校的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現職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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