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高級中等教育法38

快速跳轉
  1. 1.高級中等學校辦理特色招生,應採學科考試分發或術科甄選方式辦理。
  2. 2.各該主管機關應就高級中等學校評鑑結果、歷年招生情形、學生表現及課程規劃等,公告辦理特色招生之條件及名額。
  3. 3.高級中等學校依前項公告,擬具計畫及名額,報各該主管機關核定後,始得辦理特色招生;各該主管機關應以逐校逐班審為原則,並公告核定之理由。
  4. 4.前項計畫內容,應包括特色招生之目標、課程與教學規劃及學生進路輔導等事項。
  5. 5.第一項採學科考試分發之特色招生,應於免試入學後辦理。免試入學未招滿之名額,不得移列調整於特色招生。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問題所提供的法條,高級中等教育法第38條包含以下內容: 1. 根據第1項,高級中等學校辦理特色招生時,可以針對學科考試成績或術科甄選的方式進行分發。 2. 根據第2項,各主管機關應該根據評鑑結果、歷年招生情況、學生表現和課程規劃等,公告特色招生的條件和名額。 3. 根據第3項,高中學校必須根據前項公告,草擬特色招生的計畫和名額,並報各主管機關核定後才能進行特色招生。主管機關應以逐校逐班審核原則為基礎,並公告核定的理由。 4. 根據第4項,特色招生計畫應包括招生目標、課程與教學規劃以及學生進路輔導等相關事項。 5. 根據第5項,採學科考試分發的特色招生應在免試入學後進行。未填滿的免試入學名額不得調整為特色招生名額。 根據最新資料,我們可以參考教育部所公布的相關規定和指引文件,例如《高級中等教育法施行細則》、《特色招生實施辦法》等。這些文件可以提供更詳細的法規解釋和相關的範例。

立法沿革 1

(1020627 制定)

高級中等學校辦理特色招生,應採學科考試分發或術科甄選方式辦理。   各該主管機關應就高級中等學校評鑑結果、歷年招生情形、學生表現及課程規劃等,公告辦理特色招生之條件及名額。   高級中等學校依前項公告,擬具計畫及名額,報各該主管機關核定後,始得辦理特色招生;各該主管機關應以逐校逐班審核為原則,並公告核定之理由。   前項計畫內容,應包括特色招生之目標、課程與教學規劃及學生進路輔導等事項。   第一項採學科考試分發之特色招生,應於免試入學後辦理。免試入學未招滿之名額,不得移列調整於特色招生。

立法理由照黨團協商條文通過。

  • 主管機關名詞
  • 核定名詞
  • 名詞
(1020627 制定)

照黨團協商條文通過。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高級中等教育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高級中等教育法第 38 條規定:「高級中等學校辦理特色招生,應採學科考試分發或術科甄選方式辦理。各該主管機關應就高級中等學校評鑑結…」(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高級中等教育法第 38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高級中等教育法第 38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