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高級中等教育法 第 5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高級中等學校應輔導學生成立由全校學生選舉產生之學生會及其他相關自治組織,並提供其必要協助,以增進學生在校學習效果及自治能力。
  2. 學生為前項學生會當然會員。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