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高級中等教育法52

快速跳轉
  1. 1.高級中等學校設學生獎懲委員會,評議學生獎懲事件。
  2. 2.前項委員會之組成應包括經選舉產生之學生代表或學生會代表;其組成、評議範圍、期限、評議方式、評議結果之執行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各該主管機關定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高級中等教育法第52條,高級中等學校需設立學生獎懲委員會,來評議學生獎懲事件。委員會的組成應包括經選舉產生的學生代表或學生會代表。至於該委員會的組成、評議範圍、期限、評議方式、評議結果的執行,以及其他相關事項的辦法,則由各主管機關來定。

立法沿革 2

(1020627 制定)

高級中等學校設學生獎懲委員會,審議學生獎懲事件;其組成、審議範圍、期限、評議方式、評議結果之執行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各該主管機關定之。

立法理由一、條次變更。   二、高級中等學校應設學生獎懲委員會,並授權各該主管機關訂定相關辦法規範之。

(1050517 修正)

高級中等學校設學生獎懲委員會,評議學生獎懲事件。   前項委員會之組成應包括經選舉產生之學生代表或學生會代表;其組成、評議範圍、期限、評議方式、評議結果之執行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各該主管機關定之。

立法理由一、按學校依有關學籍規則或懲處規定,對學生所作之處分,涉及學生求學及行使自治權益,現行法並未明定學生對獎懲事件之程序參與權,基於「學生是校園構成一份子」之基本概念,以及確保學生權益不致因缺乏正當程序保護而受損,爰修正本條,明列「經選舉產生之學生代表或學生會代表」之出席為合法獎懲程序要件。   二、按教育法規中,「評議」及「審議」兩者並無明確區別的指涉範圍,似無必要保留兩者之混用;為因應本法如第五十四條既已明定「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此一名稱,爰統一用語為「評議」。

  • 主管機關名詞
(1020627 制定)

一、條次變更。   二、高級中等學校應設學生獎懲委員會,並授權各該主管機關訂定相關辦法規範之。

(1050517 修正)

一、按學校依有關學籍規則或懲處規定,對學生所作之處分,涉及學生求學及行使自治權益,現行法並未明定學生對獎懲事件之程序參與權,基於「學生是校園構成一份子」之基本概念,以及確保學生權益不致因缺乏正當程序保護而受損,爰修正本條,明列「經選舉產生之學生代表或學生會代表」之出席為合法獎懲程序要件。   二、按教育法規中,「評議」及「審議」兩者並無明確區別的指涉範圍,似無必要保留兩者之混用;為因應本法如第五十四條既已明定「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此一名稱,爰統一用語為「評議」。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高級中等教育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高級中等教育法第 52 條規定:「高級中等學校設學生獎懲委員會,評議學生獎懲事件。前項委員會之組成應包括經選舉產生之學生代表或學生…」(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高級中等教育法第 5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高級中等教育法第 52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105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