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102.08.23訂定) 第 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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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適用於一百零三學年度以後入學之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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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102.08.23訂定)第 2 條」的規定,該辦法適用於一百零三學年度以後入學的學生。具體而言,該條款指明了招生辦法的適用年度範圍。例如,如果今天是一百零五學年度,那麼該條款將適用於一百零五學年度以後入學的學生。這意味著一百零四學年度以前入學的學生將不受這個辦法的規定所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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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