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高級中等學校軍訓教官編制員額資格遴選辦法2

快速跳轉

本辦法所稱軍訓教官,指經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會同國防部遴選,由本部介派至高級中等學校(以下簡稱學校)服務之軍職人員。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依據高級中等學校軍訓教官編制員額資格遴選辦法第2條的解釋,軍訓教官是指經過教育部與國防部遴選,由教育部派遣到高級中等學校服務的軍人。該辦法確定了軍訓教官的身份,以及由教育部與國防部共同負責遴選軍訓教官的程序。根據這個規定,軍訓教官的資格和任命程序需要符合教育部與國防部的相關規定和要求。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高級中等學校軍訓教官編制員額資格遴選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高級中等學校軍訓教官編制員額資格遴選辦法第 2 條規定:「本辦法所稱軍訓教官,指經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會同國防部遴選,由本部介派至高級中等學校(以下簡稱…」(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高級中等學校軍訓教官編制員額資格遴選辦法第 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