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學校軍訓教官編制員額資格遴選辦法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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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依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三十一條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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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三十一條規定,高級中等學校軍訓教官編制員額資格遴選辦法第1條進行逐條釋義。根據這項法規,教育部為了落實高級中等教育法的相關要求,制定了本辦法,用來規定高級中等學校軍訓教官編制員額資格的遴選辦法。該辦法的目的是確保遴選出的軍訓教官具有相應的資格和能力,能夠有效地執行軍訓教育工作。根據這個辦法,教育部將根據相關規定進行人選的遴選和評估,只有符合資格要求的人才能被遴選為高級中等學校的軍訓教官。這條法條的目的是為了確保軍訓教官的聘任過程公正、公平、透明,以提高學校軍訓教育的質量。舉例來說,根據這項辦法,教育部可以根據學校的需要和軍訓教肘的專業技能等要求,進行相應的人選選拔和資格審查,以確保遴選出的軍訓教官能夠有效地履行相關職責。
- 第三十一條條文
- 高級中等教育法 第 31 條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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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