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16

快速跳轉
  1. 1.校事會議組成調查小組時,各該主管機關應從調查人才庫推舉三倍至五倍學者專家,供學校遴選三人或五人為委員,並應全部外聘;偏遠地區學校外聘調查委員有困難者,學校主管機關應給予必要之協助。
  2. 2.調查小組委員應包括法律專家學者至少一人。但偏遠地區學校,不在此限。
  3. 3.當事人接受訪談時,得請學校教師、家長或其他校內、外人員擔任輔佐人,偕同到場。但人數不得二人。
  4. 4.前項輔佐人之陳述不當時,調查小組得禁止其陳述。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以上的資料,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第 16 條規定,在教師有教師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或第五款情形之一的情況下,學校應於經校事會議或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調查確認後的十日內提請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通過後的十日內學校應向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提報申請核准,並在核准後予以解聘。 舉例來說,如果一位教師涉嫌校園霸凌行為,學校在進行調查後得到確認,則根據這條法規,學校應在十日內將此情況提請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並在審議通過後的十日內向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提報申請核准,最終進行解聘。

  • 主管機關名詞
  • 法律名詞
  • 當事人名詞
  • 輔佐人名詞
  • 名詞
  • 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第 16 條規定:「校事會議組成調查小組時,各該主管機關應從調查人才庫推舉三倍至五倍學者專家,供學校遴選三人或五人為…」(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第 16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