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及進修教育,除以一般方式施教外,得以函授、廣播、電視、電腦網路等教學方式辦理。
根據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12條,補習及進修教育除了可以使用一般方式施教外,還可以使用函授、廣播、電視、電腦網路等教學方式進行。這表示補習及進修課程可以透過非傳統的教學媒介來進行教學,例如透過郵寄教材、廣播、電視節目、網路課程等方式進行教學。這樣的教學方式可以提供更多元的學習選擇,讓學生能夠根據自己的需求和時間安排進行學習。
補習學校不收學費,但得酌收講義費,職業補習學校並得酌收實習費,均須呈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
各級國民補習學校及進修補習學校,除以一般方式施教外,得以函授、廣播、電視等教學方式辦理;其辦法由教育部定之。
補習及進修教育,除以一般方式施教外,得以函授、廣播、電視、電腦網路等教學方式辦理。
立法理由一、將「各級國民補習學校及進修補習學校」修正為「補習及進修教育」,以涵括短期補習教育。 二、補習及進修教育以各種方式施教已具共識,亦無須另訂辦決,故刪除「其辦法由教育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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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習學校不收學費,但得酌收講義費,職業補習學校並得酌收實習費,均須呈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
各級國民補習學校及進修補習學校,除以一般方式施教外,得以函授、廣播、電視等教學方式辦理;其辦法由教育部定之。
一、將「各級國民補習學校及進修補習學校」修正為「補習及進修教育」,以涵括短期補習教育。 二、補習及進修教育以各種方式施教已具共識,亦無須另訂辦決,故刪除「其辦法由教育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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