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班得兼收男女學生,招收名額應根據教室容量,每班最多不得超過六十名。 實施合班教學時,其教室容量最多以不超過一百二十名為限。
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規則第 25 條規定了補習班的學生招收名額限制。根據該條款,補習班可以招收男女學生,但每班的招收名額不得超過教室容量的六十名。如果實施合班教學,則教室容量的上限可以增加到一百二十名。這意味著短期補習班在招收學生時,必須依據教室大小來規劃及限制招生人數。 舉例來說,如果一個補習班的教室容量只有50個座位,根據該條款的規定,該班的招收名額不得超過50名學生。另外,如果該班實施合班教學,並且教室容量為100個座位,則該班的招收名額最多可以增加到100名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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