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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規則 第 2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補習班每班級應置導師一人,負責學生之輔導及管理,並得設就業輔導委員會,聘請工商界熱心人士及有關人員組織之,以班主任為召集人,輔導結業生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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