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轄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或縣 (市) 政府應定期召集轄區內補習班班主任舉行座談會,研討補習班改進事項。
根據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規則第41條的規定,直轄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或縣(市)政府有義務定期召集轄區內補習班班主任舉行座談會,以研討補習班的改進事項。這個規定體現了政府對於補習班的監督與管理,旨在提升其教學品質和服務水平。透過座談會,政府可以與補習班的負責人溝通對話,了解其需求和困難,並針對相關問題提供解決方案。該規定的目的是促進教育資源的共享和提升,以確保學生能夠在補習班獲得有效的學習支援。由於問題要求使用最新的資料,關於補習班座談會的具體範例資料,我無法提供確切的資料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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