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提供普通學校輔導特殊教育學生支援服務辦法11

快速跳轉

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對就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特殊教育學生,應依普通班學生成績考查規定,衡酌學生之學習優勢管道,彈性調整其評量方式。必要時得提供點字、錄音、報讀及其他輔助工具,並得延長考試時間。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以上提到的第11條,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對就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的特殊教育學生,應根據普通班學生成績考查規定,彈性調整其評量方式。如果有需要,可以提供點字、錄音、報讀以及其他輔助工具,並可以延長考試時間。這些措施旨在確保特殊教育學生可以依照自己的能力和需要進行評量,並提供適當的支援措施。這條法規的參考資料是《中華民國教育部普通學校輔導特殊教育學生支援服務辦法》,這是台灣教育部為了確保特殊教育學生在普通學校得到適當支援所制定的相關規定。

  • 行政機關名詞
  • 衡酌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提供普通學校輔導特殊教育學生支援服務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提供普通學校輔導特殊教育學生支援服務辦法第 11 條規定:「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對就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特殊教育學生,應依普通班學生成績考查規定,衡酌學生之…」(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提供普通學校輔導特殊教育學生支援服務辦法第 1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