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讀者使用圖書資訊特殊版本徵集轉製提供及技術規範辦法 第 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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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館得以點字、錄音、數位轉換、口述影像、附加手語或其他方式,將已公開發表之著作轉製為專供特殊讀者使用之圖書資訊特殊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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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上述法規,特殊讀者使用圖書資訊特殊版本徵集轉製提供及技術規範辦法第7條的規定,圖書館可以將已公開發表的著作轉製為專供特殊讀者使用的特殊版本。這些特殊版本可以使用點字、錄音、數位轉換、口述影像、附加手語或其他方式來提供特殊讀者使用。這個法規的目的是為了確保特殊讀者也能夠取得並閱讀已發表的著作,以維護他們的受教育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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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