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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 第 2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外國學生有休學、退學或變更、喪失學生身分等情事,學校應通報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及學校所在地之內政部移民署各服務站,並副知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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