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山嚮導員證遺失或毀損時,應檢附切結書,向受委託單位申請補發。
根據登山嚮導員授證辦法第13條,如果登山嚮導員證遺失或損壞,申請人應附上切結書,向受委託單位申請補發。這意味著當登山嚮導員的證書遺失或毀損時,申請人必須填寫一份切結書,並向負責委託的單位提交申請以獲得補發的證書。具體的辦法和程序可能需要參考登山嚮導員授證辦法的其他相關條款和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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