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本辦法獲得獎勵者,由本部定期公開表揚。
根據《運動科學研究發展及人才培育獎勵辦法》第6條規定,獲得獎勵的人士將由主管機關(本部)定期公開表揚。具體而言,主管機關會定期對在運動科學研究發展或人才培育方面有卓越貢獻的個人或團隊進行公開表彰。這旨在鼓勵和激勵更多的人投入到運動科學相關領域的研究和培育工作中,並表揚他們的辛勤工作和成就。在公開表揚的過程中,主管機關可能會公佈獲獎者的名單、研究成果或貢獻,以供參考和學習。這將有助於提升整個運動科學領域的水平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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