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本辦法獲得獎勵之成果或著作,出版或再版時應加印「本著作獲教育部運動科學研究及發展專案獎勵」字樣,並贈送本部十冊。
根據運動科學研究發展及人才培育獎勵辦法第7條,當獲得獎勵的成果或著作在出版或再版時,應在書籍上加印「本著作獲教育部運動科學研究及發展專案獎勵」字樣,並要贈送教育部十冊的書籍。這個規定的目的是為了宣揚得獎作品的獎勵來源,同時向教育部提供十冊作品作為回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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