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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 第 39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專任運動教練對主管機關或學校有關其個人之措施,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益者,得提起申訴。
  2. 前項申訴,準用教師法之相關規定,並應於申訴評議時,邀請體育專業相關人員列席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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