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準用第二條、第三條、第六條第三項、第十三條至第二十三條、第三十一條至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第一項、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九條規定。
根據所給的資料,我們無法提供「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第40條的解釋和相關範例。這是因為在提供的文件中並沒有包含有關該條款的內容。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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