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運動彩券發行條例 第 2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運動彩券發行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於報經行政院核定後,應停止其繼續發行: 一、影響社會安寧或善良風俗之重大情事。 二、法律變更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