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動力飛行運動專業人員資格檢定辦法 第 26 條
本辦法所定本部應辦理之事項,得委任教育部體育署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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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無動力飛行運動專業人員資格檢定辦法》第26條,本辦法所規定的本部應辦理的事項,可以委任教育部體育署來執行。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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