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中等以上學校導師制實施辦法14

快速跳轉

各校每班設導師一人,由訓導處就專任教師中提報校長聘兼之。同一年級在三班以上者,得設級導師一人,由同一年級導師互選,報請校長聘兼之。各校專任教師,均有擔任導師之義務。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中等以上學校導師制實施辦法第14條的規定,每班設有一名導師,導師的選聘由訓導處提報校長聘兼。同一年級如果班級數超過三班,可以設置一名級導師,由該年級的導師互選,然後報請校長聘兼。所有的專任教師都有承擔導師職責的義務。 參考資料:中等以上學校導師制實施辦法 (教育部 2012年修正)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中等以上學校導師制實施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中等以上學校導師制實施辦法第 14 條規定:「各校每班設導師一人,由訓導處就專任教師中提報校長聘兼之。同一年級在三班以上者,得設級導師一人,由…」(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中等以上學校導師制實施辦法第 1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