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及獨立學院新生入學時,應按其所屬院系,分為若干組,每組人數以二十人至四十人為原則,每組設導師一人;專科學校應按其所屬科別,每班設導師一人,均由校院長聘請講師以上之專任教師擔任之。五年制專科學校前三年,得聘請服務三年以上成績優良之合格助教擔任導師。外籍學生另行分組,每組以十人為原則,必要時得由訓導處組織委員會辦理之。
根據中等以上學校導師制實施辦法第3條的規定,大學和獨立學院的新生入學時會按照他們所屬的院系分組,每組人數原則上設定為二十到四十人,每組都會有一位導師;而專科學校則是根據他們所屬的科別,每班設有一位導師,這些導師都由校院長聘請,且導師必須是講師級以上的專任教師。對於五年制的專科學校前三年,也可以聘請服務三年以上、成績優良的合格助教擔任導師。外籍學生則另行分組,每組通常原則上是十人,必要時可以由訓導處組織委員會來辦理分組的工作。 參考資料: - 中等以上學校導師制實施辦法 (教育部) - 導師制 (Wiki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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