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各學院院長、系主任,為各該院系主任導師,專科學校以科主任為主任導師,分別負責協同各該院系科之導師,實施指導工作。各系 (科) 助教,應協助本系 (科) 導師辦理有關導師制之實施事項。
根據資料中的法規,"中等以上學校導師制實施辦法第 4 條"規定了大學各學院院長、系主任以及專科學校科主任的角色和責任,他們分別要成為各學院系或科的主任導師,負責指導和協助各該院系或科的導師進行指導工作。此外,該條還強調各系或科的助教應該協助該系或科的導師處理與導師制度有關的事項。 參考資料: - 大學法第13條 -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14條 - 教師法第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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