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專院校預備軍官初選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 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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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委員均為無給職,總幹事與各幹事於工作期間,均酌給工作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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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大專院校預備軍官初選委員會組織規程第9條規定,本委員會的委員皆為無給職,而總幹事與各幹事在工作期間則可領取工作津貼。根據該規程,委員會成員並無收入,而主管機關在幹事的工作期間提供一定的工作津貼作為酬勞。這一規定的目的是確保委員會成員在執行工作任務時能夠得到一定的報酬,以保證工作的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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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