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依軍事教育條例第二十條規定訂定之。
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選訓服役實施辦法第1條規定,此辦法的依據為軍事教育條例第20條。根據軍事教育條例第20條,軍事教育辦法可以由相關機關訂定,並且兵役法第9條、第10條、第11條也明確授權了國防部、內政部、教育部等相關機關針對預備軍官、預備士官的選訓服役事項訂定法規。因此,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選訓服役實施辦法第1條是基於這些法律授權而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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