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學校全民國防教育課程內容及實施辦法 第 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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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學校實施全民國防教育,得成立社團、辦理相關課外研習或參訪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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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各級學校全民國防教育課程內容及實施辦法第8條,各級學校可以成立社團、辦理相關的課外研習或參訪活動來實施全民國防教育。這些活動可以幫助學生了解國家的防衛和安全議題,培養他們的國防觀念和意識。具體的實施辦法和範例需要進一步參考相關的教育法規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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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