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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 第 2 條(學校教職員之定義)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條例所稱學校教職員,係指各級公立學校現職專任教職員,依照規定資格任用,經呈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有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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