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教育行政機關學校教育團體慶祝孔子誕辰及教師節辦法 第 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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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行慶祝會時應講演孔子言行,尊師意義,闡揚固有道德,並揭發共匪在大陸摧殘倫理及文化之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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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各級教育行政機關學校教育團體慶祝孔子誕辰及教師節辦法第3條,在舉行慶祝會時,應講演孔子言行,尊師意義,闡揚固有道德,並揭發共匪在大陸摧殘倫理及文化之暴行。 根據此法規,慶祝孔子誕辰及教師節的慶祝會中,應有講演孔子的言行和尊師的意義來彰顯固有的道德價值。此外,應揭發共產黨在大陸對倫理和文化所造成的破壞行為。 參考範例:在慶祝會中,可以講述孔子的教學理念和他對師道的重視,以及傳承儒家思想的重要性。同時,可以揭示共產黨在中國大陸對教育體制和價值觀的扭曲,以引起師生們對教育和倫理的重要性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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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