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科以上學校及學術研究機構聘僱外國教師與研究人員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 1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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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專科以上學校及學術研究機構聘僱外國教師與研究人員許可及管理辦法」第12條,該辦法在施行前已核准聘僱的外國教師和研究人員,可以繼續聘僱直到聘期屆滿。而在該辦法施行後,如果聘期屆滿後擬續聘,則需按照第九條的規定辦理。根據最新的資料,目前沒有特定範例可提供。
- 法令名詞
- 核名詞
- 第九條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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