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科以上學校及學術研究機構聘僱外國教師與研究人員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 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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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核發聘僱許可文件時,應副知外交部、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當地直轄市、縣 (市) 政府、該管之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當地警察局、其他有關機關及受聘僱之外國人。 受聘僱之外國人於申辦來華簽證時,應檢具聘僱許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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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上述參考資料所述,專科以上學校及學術研究機構聘僱外國教師與研究人員許可及管理辦法第 8 條規定,核發聘僱許可文件時,應副知外交部、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該管之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當地警察局、其他有關機關及受聘僱之外國人。同時,受聘僱之外國人於申辦來華簽證時,應檢具聘僱許可文件。這些要求是為了確保聘僱外國教師和研究人員的合法性和合規性。
- 核名詞
- 國稅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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