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依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根據提供的內容,這個問題涉及到「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儲金與原私立學校教職員工退休撫卹基金收支管理運用辦法第1條」的釋義。然而,上面的內容中並未提及到這個法條的具體內容。因此,沒有足夠的資訊可以針對這個問題進行釋義。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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