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組織條例 第 20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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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為應業務需要,設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其組織以法律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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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組織條例第20條,為了滿足業務需求,國家科學委員會設立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該管理局的組織架構由相關法律依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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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