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16

快速跳轉

園區內之公園、綠地、標準廠房區通道及其他供公眾使用空間,其使用應符合其設置目的,且不得有長期占用或損害設施等影響公眾使用之情況;相關管理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16條,園區內的公園、綠地、標準廠房區通道以及其他供公眾使用的空間,其使用應符合其設置目的,並且不能有長期占用或損害設施等影響公眾使用的情況。相關的管理辦法則由主管機關制定。 根據《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16條之規定,園區內的公園、綠地、標準廠房區通道及其他供公眾使用空間,其使用應符合其設置目的,且不得有長期占用或損害設施等影響公眾使用之情況;相關管理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例如,主管機關可以制定相關的使用規定,確保這些公共空間能夠被有效地使用,並且不受其他活動或行為的干擾。如果有違反相關規定的行為,主管機關可以採取必要的措施,例如要求停止占用或修復損壞的設施,以確保公眾的使用權益和環境品質。

立法沿革 3

(0680717 制定)

行政院於園區內,劃定保稅範圍,賦予保稅便利。

立法理由明定於園區內劃定保稅範圍賦予保稅便利。

(0900104 全文修正)

園區內之廠房及社區內之員工宿舍,得由園區內設立之機構請准自建或由管理局或分局興建租售。   前項廠房以租售與園區內設立之機構,員工宿舍以租與園區從業人員為限。其售價及租金標準,由投資興建人擬定報請管理局核定;租金標準不受土地法第九十七條規定之限制。

立法理由一、條次變更,本條為原條文第十三條移列。   二、第一項及第二項中「住宅、宿舍」均修正為「員工宿舍」。並做文字修正。

(1070515 全文修正)

園區內之公園、綠地、標準廠房區通道及其他供公眾使用空間,其使用應符合其設置目的,且不得有長期占用或損害設施等影響公眾使用之情況;相關管理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立法理由一、本條新增。   二、園區內之公園、綠地等公共空間以供公眾使用為原則,並應符合空間設置目的。為有效維護管理園區內公園、綠地等公共空間,明定由科技部訂定相關辦法。

  • 公眾名詞
  • 主管機關名詞
(0680717 制定)

明定於園區內劃定保稅範圍賦予保稅便利。

(0900104 全文修正)

一、條次變更,本條為原條文第十三條移列。   二、第一項及第二項中「住宅、宿舍」均修正為「員工宿舍」。並做文字修正。

(1070515 全文修正)

一、本條新增。   二、園區內之公園、綠地等公共空間以供公眾使用為原則,並應符合空間設置目的。為有效維護管理園區內公園、綠地等公共空間,明定由科技部訂定相關辦法。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 16 條規定:「園區內之公園、綠地、標準廠房區通道及其他供公眾使用空間,其使用應符合其設置目的,且不得有長期占用…」(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 16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 16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107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