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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工業園區科學技術及科學技術人員認定標準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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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國科技人員,係指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而在中華民國國境內設有戶籍滿半年以上之科技人員。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法源資料,科學工業園區科學技術及科學技術人員認定標準第 5 條,本國科技人員是指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在中華民國國境內設有戶籍滿半年以上的科技人員。根據這個標準,只有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在中華民國有設籍超過半年的人才可以被認定為本國科技人員。這個標準的目的是確保科學工業園區中的科技人員具有本國背景和居住條件的要求,以促進國內科技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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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工業園區科學技術及科學技術人員認定標準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科學工業園區科學技術及科學技術人員認定標準第 5 條規定:「本國科技人員,係指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而在中華民國國境內設有戶籍滿半年以上之科技人員。」(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科學工業園區科學技術及科學技術人員認定標準第 5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