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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全國法規

科學技術基本法 第 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政府應於國家財政能力之範圍內,持續充實科學技術發展計畫所需經費。
  2. 政府應致力推動全國研究發展經費逐年成長,使其占國內生產毛額至適當之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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