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設置條例 第 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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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為財團法人,其設置依本條例之規定;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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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設置條例第2條的規定,國家實驗研究院為財團法人,其設置必須依照本條例的規定進行。如果本條例未規定的事項,則適用其他相關法律的規定。 這句話的意思是國家實驗研究院作為一個財團法人的設立必須遵守《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設置條例》中的規定。如果該條例對某些事項沒有具體規定,就需要參照其他相關法律來進行規定。這句話沒有具體列舉出適用的其他法律,因此無法提供更進一步的資訊。
立法沿革 1 版
(0910524 制定)
本院為財團法人,其設置依本條例之規定;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
立法理由一、本院之組織屬性及設立依據。 二、本條例與其他法律間之適用順序。
- 法人名詞
(0910524 制定)
一、本院之組織屬性及設立依據。 二、本條例與其他法律間之適用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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