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物所有權人與管理局完成協商者,管理局得隨時輔導、不定期派員巡查;必要時,得召開查核會議。
根據科學園區私有廠房與有關建築物輔導使用及強制拍賣辦法第 19 條,當建物所有權人與管理局完成協商時,管理局有權隨時提供輔導並不定期派員進行巡查。在必要的情況下,管理局還可以召開查核會議。以下是一份與這一條法規相關的參考資料: 資料標題:科學園區私有廠房與有關建築物輔導使用及強制拍賣辦法 資料來源:台灣法規資料庫 資料連結: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60001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