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射載具及太空載具登錄作業辦法 第 23 條
- 1.申請登錄之申請費用,由主管機關依規費法訂定收費基準並公告之。
- 2.登錄人應於申請登錄時,依前項主管機關公告之收費基準繳交申請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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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發射載具及太空載具登錄作業辦法第23條,申請登錄時需要支付申請費用,這個費用由主管機關依規費法訂定收費基準並公告。申請人在申請登錄時,根據主管機關公告的收費基準繳交相應的申請費用。 參考資料:發射載具及太空載具登錄作業辦法第23條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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