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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發射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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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射載具發射許可及太空事故處理辦法
第 11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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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約專人解說法規條文
發射許可申請人為國家太空中心或依本法成立之專責
法人
時,
主管機關
得同意免予提出
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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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 總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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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發射許可申請人資格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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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發射許可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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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許可效期與許可之變更、撤銷及廢止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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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章 發射載具停止發射與太空事故處理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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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六 章 附則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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