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主管文化藝術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準則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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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以下簡稱本會) 為辦理文化藝術財團法人 (以下簡稱文化法人) 之設立許可及監督事宜,特訂定本準則。 文化法人之設立許可及監督,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依本準則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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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主管文化藝術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準則第1條,該準則的制定目的是為了辦理文化藝術財團法人的設立許可及監督事宜。然而,該準則的具體內容並未在問題中提及,因此無法針對該條進行逐條釋義。請問還有其他法條需要釋義嗎?
- 法人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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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